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109年環境教育計畫

、依據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法」    

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日的 

一、加強校園環境整潔、美化及綠化工作,營造本校優質環境教育學習環境。    

二、透過各種環境教育充實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環境知識,落實環境保護行為。    

三、提升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環境知識、技能與態度,以期能將之轉化為具體行動,落實正向環境保護行為並有效解決生活上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四、宣導與落實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分類,以達到垃圾減量之目的。    

五、加強防災教育,建立完善防災觀念。 

參、目標    

一、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帳號比率達90%以上。    

二、完成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政府機關員工每年須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三、導引更正向的環境價值觀、環境素養,並產生更深入的環境保護行動。 

肆、實施方式:藉由研習活動、體驗參訪、影片賞析、實作課程及校外教學等活動,介紹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護知識。除給予知識外,更進一步走向戶外,實際感受環境與人的緊密關係,期能進一步促進環境素養、態度與處理環境問題的能力。    

一、生態保育:  

1.辦理登山活動與環境教育暨服務學習課程:瞭解生態奧秘、學習觀察歷史的痕跡,進行森林初體驗。       

2.辦理七年級海洋暨環境教育議題融入校外教學活動:加強海洋暨環境教育活動,瞭解自然生 態,培養學生愛護地球精神。       

3.辦理八年級露營校外教學活動:結合綜合活動領域教學,鍛鍊學生強健體魄,以培養戶外生活技能。       

4.辦理九年級學生校外教學活動:結合自然與生活科技、綜合活動、藝術人文與海洋環境教育教學。調劑學生身心,增廣見聞,推展生動活潑教學,以活動印證課本教學,指導正當休閒活動,實踐生活教育。    

二、環境教育議題:除推薦相關環境議題影片,結合當年度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宣導全校師生上網點選觀看。    

三、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       

1.辦理環境教育與防災演練       

2.辦理校園班級生活教育(整潔及秩序)競賽       

3.辦理校內環境知識競賽(遴選109年度花蓮縣環境知識競賽代表)       

4.鼓勵參加109年度校園支持環境教育相關競賽    

四、環境及資源管理:       

1.落實垃圾分類、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       

2.實施廢乾電池回收比賽       

3.實施節能減碳活動       

4.鼓勵師生參加109年度相關環境清潔活動。       

5.配合(期末)清潔週活動及不定時活動,發動學校同仁、志工,共同進行周邊環境清掃工作。 

伍、本校推行委員會組織成員: 

職 稱現    職職 掌
主任委員校    長擔任召集人,綜理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宜
顧    問家長會長諮詢及協助推動本校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並提供改進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總 幹 事總務主任定時召開會議、擬定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計畫,訂定工作進度,執行推展本校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副總幹事教務主任 學務主任 輔導主任協助及推動本校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並提供改進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執行秘書衛生組長 事務組長協助總幹事執行本校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負責本校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水電經費控制、設備修繕,並提供改進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委    員會計主任負責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經費之審核協調並協助推動本校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並提供改進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委    員出納組長負責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經費之支出協調並協助推動本校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並提供改進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委    員生教組長負責指導學生生活教育,並提供改進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有關事項。
委    員教學組長統合籌畫研究、設計、與指導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相關課程活動
委    員活動組長籌畫七、八、九年級校外教學並融入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相關課程活動。
委    員護 理 師負責登革熱、腸病毒等校園傳染病防治工作。

    ※依據花蓮縣立國風國中永續經營與環境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陸、本計畫經推動環境教育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校長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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